1.在所代理区域内享有经营权、管理权、拓展权,全面负责农父烤薯的加盟管理事宜。
2.在许可代理区内总部不再发展第二家加盟店,由代理商发展直营店或者加盟店,向所代理区域内发展的连锁店收取加盟费。
3.在许可代理区域内有意向加盟的客户由总部转交给代理商洽淡。
4.也可协助代理商发展加盟店,收取的费用转交给代理商,总部仅收取设备和培训的成本费用。
5.各种后勤物料和设备均由总部统一配送,再由代理商分销给所辖加盟店,进货可享受代理商供货价。
6.区域代理商开办的优先家样板店所需设备及赠品总部按单店加盟政策配送,不另收费。
7.提供系列的技术培训、实战培训、网上培训等,还可上门带店指导。
8.自第二年起,全额收取代理区域内加盟店的管理费的20%。